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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退房協議時應該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2.89W)

簽訂退房協議時應該注意什麼?

買房的人都知道,如果買房後由於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或者出現別的違約情況,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這個時候就涉及到和開發商簽訂退房協議的問題,那麼你知道簽訂退房協議時應注意什麼嗎?本站小編下文做了相關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約定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

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範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2、約定賠付首付、月供利息

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複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

3、約定補償條件

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主滿意,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援業主的退房要求。對於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範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主應先找開發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鑑定過程相對較長。

由上可知,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退房的,購房者在簽訂退房協議時一定要明確約定開發商應該支付的違約金,否則後期是非常容易產生糾紛的。要是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