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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應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2.22W)
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應注意什麼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在交易時對購房者來說有極大的風險隱患。
二,房屋產權是否明晰。多數房屋為共同所有,如繼承人共有、夫妻共有、按份共有等,此類房屋交易需要所有共同有人的同意與配合。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很多二手房在交易時,仍處於租賃狀態,此時,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發生變更,購房者仍不能及時入住。因為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成立在先的租賃合同
四,土地、房屋情況是否清晰,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受“五年內禁止上市交易”的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國家特殊規定,購房者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同時,我國法律規定居住用地的土地年限一般是70年,購房時可以通過檢視土地證、到房產管理部門查檔或到國土資源局查詢等方式瞭解。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