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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房屋買賣 閱讀(3.22W)
分期付款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
借款者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餘額用於支付房款,在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餘額會歸零,那麼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就為零,意味著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在借款最七年級年內不要提前還款
按照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要在還貸滿一年後提出,借款者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
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或者遇到困難時,可以向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銀行經過調查屬實,未有拖欠應還貸款本金、利息,就會受理延長借款期限申請。
4、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
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應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
還清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帶上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到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核心撤銷抵押。
6、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借款者要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據,它們是很重要的法律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六十七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數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到期價款的,出賣人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