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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房產稅的徵收規定產稅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73W)

2021年南京房產稅的徵收規定產稅是什麼?

在房屋上徵稅已經成為了我國實施的一項稅收,但由於各個城市的房地產情況不一樣,也導致了不同地方的房產稅規定不同。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南京房產稅的徵收規定有哪些內容。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轉讓二手房,應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若轉讓非住房,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

轉讓二手房應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具體分住房和非住房兩種情況:

一是轉讓住房。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二是轉讓非住房。個人銷售其購置的非住房,以全部收入減去購置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此外,轉讓方還應以其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市區7%,縣城、鎮5%,其他1%;教育費附加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率為2%。

(二)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房屋,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納稅人可憑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規定實行核定徵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具體由各省轄市地方稅務局在1%-3%的幅度內確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土地增值稅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轉讓非住房的,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是通過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舊房評估價格的,按轉讓收入減去扣除專案金額,計算增值額、增值率,並據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專案包括:舊房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及按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二是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舊房的評估價格”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

三是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實行核定徵收。

(四)印花稅: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非住房仍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小編提醒:

按照相關政策,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以上就是小編根據南京市的相關法律整理出來的房產稅徵收規定的內容,希望能夠解開你的疑惑。其他地區的朋友要是想了解當地的房產稅規定的話,可以到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