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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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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2021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一)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表》。資訊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二、年房產稅是怎麼徵收

(一) 房產稅該收多少?

國泰君安做了個報告,說當房產稅的稅率為1%的時候,刨除每人20平米的免徵額,那麼全國範圍內相當於,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18%,如果不考慮免徵額,也僅僅佔賣地收入的45%,而如果要跟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持平,房產稅的稅率需要定在2.2%,如果算上免徵額的20平米,那麼更是要高達6%。

可見,如果房產稅替代賣地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那麼事情或許變得非常可怕,人們會拋售房子,銀行貸款很可能收不回來,房產泡沫破滅。對這些情況,顯然國家和地方還有銀行都還沒準備好。

(二) 房地產稅法通過之後會立即實施嗎?

據瞭解,房地產稅法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瞭解和準備。立法通過後並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徵,兩者不是同步的。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何時開徵會授權地方政府自己決定,並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徵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

(三)房地產稅要交多少?

對於徵收範圍,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施正文認為應該設立一定的免稅面積,“免稅面積設定為人均60平方米比較合理,這樣對於三口之家來說,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稅,從而保證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稅。” 對於免徵額和稅率,目前官方並未釋放任何資訊。

但是,施正文建議,對於免徵面積,中央可以設定一個最低的標準,在此標準之上,各地免徵面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上浮。

(四)房地產稅將怎麼收?

據瞭解,未來的房地產稅主體稅種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而成。收稅標準將參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價值100萬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000元稅負。有關房產稅,實際早在2011年就開始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在上海試點時,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計算,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進行房產稅徵收。比如一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的住房面積共計180平方米,剛好人均60平方米,現又新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100萬,那麼其一年應繳房產稅4200元左右。

“房地產稅”比“房產稅”多了一個“地”字,也就意味著未來的持有稅,徵收物件不但是房屋價值,而且還將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價值,應該是房地產稅收體系的綜合改革。房地產稅徵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稅收怎麼使用,是否用於教育、醫療、環境等民生領域,老百姓非常關切,這也將對政府治理現代化、法治化起到促進作用。

說道土地使用稅,會聯想到的是城鎮居民。在首次繳納土地使用稅前,需要向稅收機關申請並填寫相關資訊,之後的繳納,納稅人應自覺按時足額繳納。對於房產稅,介於實施之後有許多的不可預估性的問題,國家相關部門在考慮到各種措施後,選擇了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作為試點開始收取房產稅。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全部資訊,希望可以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