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屋並不屬於買方,還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