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合同一式四份,買家一份,開發商一份,銀行一份、房管局一份。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二、貸款買房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才能向銀行申請住房貸款,但是也有貸款辦不下來的時候。所以購房者在和開發商簽訂合同時,合同上要明確規定如果貸款沒辦下來,訂金要退還。
2、要儘量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因為標準的合同文字能保證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的利益,大家都不會吃虧。
3、合同中要明確最終的交房日期。延期交房是普遍現象,如果合同中規定了交房日期,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則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給購房者。因此,購房者在籤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4、看開發商的證件是否齊全。正規的開發商一般要具有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該工程的開發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有具有這些證件的開發商才是正規的開發商,購房者可以著重看預售許可證。
三、貸款購房合同的基本條款
購房按揭合同的寫作格式與內容條款一般為:
1.三方當事人。
2.商品房的預售合同狀況和供樓狀況。
3.房產抵押情況。
4.借款的數額和借款的償還要求。
5.保險。
6.費用。
7.抵押房的處理方法和優先受償。
8.貸款人(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9.銀行的權利義務。
10.附件。
11.三方簽字,日期。
簽訂購房按揭合同時應避免以下情況發生:
1.不遵循保險條款。
2.未寫明抵押房的處理方法和有關條款。
四、貸款購房合同的法律作用
1、購房合同主要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是買賣雙方整個買賣過程履行的主要依據;
2、購房合同是按揭貸款的必備材料;
3、購房合同是繳納營業稅(賣方)、契稅(買方)的依據之一;
4、購房合同是辦理房產登記和交易手續的檔案之一。
貸款購房合同是房屋買賣關係當中的當事人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有利於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使買賣活動正常地進行。貸款購房合同作為合同的種類之一,應當具備合同的必備條款,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貸款買房合同一式四份,買家一份,開發商一份,銀行一份、房管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