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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產應怎樣辦理過戶?

房屋買賣 閱讀(7.74K)

一、繼承房產應怎樣辦理過戶?

繼承房產應怎樣辦理過戶?

繼承房產辦理過戶的流程如下:

1、房屋評估

首先繼承人需要通過由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所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房產評估依據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樓層、樓齡等,評估公司會按照以上評估依據進行專業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通常來說,通過公證的繼承是最有效的,所以建議繼承人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3、房屋測繪

繼承人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辦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為產權登記做準備)。

4、繼承登記

繼承人到房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繼承轉移登記手續。

在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取並填寫《不動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房屋產權證書、國有土地證書、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資料,然後視窗辦理人員會進行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

5、其他情況

如果是通過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房產繼承,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來證明房子的歸屬問題。

二、繼承房產過戶材料

辦理房產繼承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死亡後,大家在任何時間都可以申請繼承登記。但是大家要注意,時間越久,辦事的時候手續可能越麻煩,而且費用可能會增加,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房屋相關權利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5、房屋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如果是有多個子女共同繼承的話,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申辦繼承公證,如果有人沒有到公證處申請公證的話,公證處就無法出具公證書,從而有可能不能夠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

房屋只能由特定的某一個繼承人擁有所有權,故此若是房屋原來的所有人在離世之前,並沒有訂立遺囑指定此房屋的繼承人的,那麼就需要由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其子女協商,然後確定由其中一人來擁有此房屋,其他主體可以得到適當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