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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已經繳納的租金應該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2.79W)

買賣不破租賃已經繳納的租金應該怎麼辦

一、買賣不破租賃已經繳納的租金應該怎麼辦

可以協議解決也可以起訴處理。買賣不破租賃的條件是存在合法合同、租賃物已經交付或者所有權已經轉讓給第三人等。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承租人提出要求繼續租賃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買賣不破租賃的條件是什麼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

要適用該制度,在所有權讓與時,租賃合同應該已經成立並且生效,就是租賃關係須有效的存在,換言之,租賃關係的有效存在的準據時點應確定在所有權讓與時。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僅有租賃物讓與契約尚不能實現物權變動,對動產來說需要交付,對不動產來說需要登記。

2、出租人或租賃物的所有人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讓與了第三人

租賃物的所有權已經讓與給了第三人也是該制度適用的必要條件。如果租賃關係雖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賃物的所有權人僅僅與第三人形成了房屋買賣的合意,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即所有權並未發生變動,在此情況下,則該制度也沒有適用的餘地。

3、租賃物已經交付於承租人

“買賣不破租賃”構成要件中的交付,除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賃物外,還需承租人繼續佔有租賃物。主要理由是,一方面,承租人未佔有說明其對租賃物沒有使用收益,無此收益則失去了強化租賃權的基礎;另一方面,承租人未佔有不能起到公式作用,為維持交易安全,不應賦予租賃權對抗力。

4、所有權發生變動是在租賃期間內

“買賣不破租賃”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佔有租賃物的期間內,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導致自身對於租賃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臨受損的風險。故所有權發生變動是在租賃期間事適用條件之一。

買賣不破租賃是保護租賃中承租方也就是弱勢一方的。如果房屋在出租給他人之前房子已經抵押了,或者是房屋在出租前被人民法院給查封了,那麼這種情況下是不使用買賣不破租賃協議的。所以大家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都應該瞭解具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