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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承租人不交房租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1.06W)

買賣不破租賃承租人不交房租怎麼辦?

一、買賣不破租賃承租人不交房租怎麼辦?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出租人經要求後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了。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規定: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百八十條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百八十二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6 個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6 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破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遲交房租會被停水電換鎖嗎?

雙方協商後,矛盾一直沒有解決,吳小姐也沒有按租賃合同裡規定的時間內交付租金。一星期後,物業管理處停掉了房屋的水電。找到物業公司,希望先把水電費交上,房租協商好後再付,而物業公司表示,房租不交就不能收水電費。

三、租房押金一定要交嗎?

一般來說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押金法律並未規定其性質,是由民間因應交易上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制度,一般認為是屬於要物合同,要有金錢的實際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屬於無名合同的一種。這種法律未規定但已為一般人所約定俗成的租賃交易形態,因為房東可擔保房子不會被房客給損壞,從押金中求償,也可以擔保租金之按時給付,所以在一般租賃合同中相當常見。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在適用之後,不動產的承租人與不動產的出賣人,即原出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是及於買受人的,在買賣合同生效之後,不動產的買受人與承租人之間是無需訂立新的買賣合同的,雙方只需要按照原租賃合同履行義務和享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