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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有問題找誰有哪些法律依據?

房屋買賣 閱讀(2.17W)

房屋質量有問題找誰有哪些法律依據?

住房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都是與我們的生活密不可分的,房屋的質量也牽動著我們的生活質量。許多人在住進新房後,被房屋質量所困擾,下面小編就房屋質量有問題找誰有哪些法律依據,結合我國的相關法規為大家作詳細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類似的法律問題是能夠幫助到你。 

房屋質量有問題找誰相關法律依據:  

(一)質量不合格。  

(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  

(三)其他質量問題。  

1、只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鑑定後,確定質量屬不合格的,購房者就可以依法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商品房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後,商品房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2、對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上述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但何為“嚴重影響正常居住”尚無法律明確,因此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  

3、對於其他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的處理。買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但在保修期內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是上述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當然,需要提醒的是,業主應該注意中物業有無關於房屋維護和修繕的約定,如有約定,業主可直接找物業公司;當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業主收集相應的證據也很重要,必要時可通過拍照、錄影、文字記錄等方式留下證據,文字性的記錄,最好要有開發商的員工或第三人見證,以增強證據效力。  

我們可以看出房屋質量有問題找誰的問題的不同,我們處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在這裡小編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儲存好質量問題的相關證據材料,另外在簽署購房合同和物業合同時注意有沒有相關的條款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