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的質量問題包括下列方面:(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呈現結構性炸裂、傾斜、崩塌等;(二)嚴峻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作用不合格等;(三)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上空鼓、牆皮掉落等。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