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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46W)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要是通過向銀行按揭貸款的方式來購買房產的話,此時的房產屬於按揭房,辦理下來的房產證都是要抵押在銀行的。而這種情況下,作為購房者有的也會有想要退房的想法,那此時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對於按揭房能否退房的問題,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發展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二、購房者退房的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案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從上文的講解中瞭解到,即使購買的是按揭房,但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那麼也是允許購房者退房的。至於法律中規定的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當然,辦理退房也是有嚴格的流程要求的,這點還請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