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要具備哪些條件

房屋買賣 閱讀(2.5W)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三)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四)有足夠數量的專業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八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三)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四)有足夠數量的專業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要具備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