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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機構有哪些責任 | 房產中介有什麼責任

房屋租賃 閱讀(1.29W)

中介機構有哪些責任,房產中介有什麼責任

大多數人租房都是通過房產中介機構進行的,房產中介機構作為居間人存在,此時肯定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那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房產中介機構有哪些責任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中介機構有哪些責任

(1)因中介機構職員的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中介公司的職員因過錯給承租人造成了損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擔責任。中介公司作為僱主,不得以職員個人責任為由推脫,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聲稱已將該職員開除而推卸責任。

(2)因中介的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中介機構是出於故意而提供了不實的資訊,作出了違法的行為,給承租人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中介機構應當承擔民事或者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對於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中介機構應當予以賠償。

如果中介機構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有欺詐行為,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機構雙倍賠償。

參考法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

(3)因出租人提供的資訊有誤造成的損失

中介機構保證已事先核實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資料,並滿足承租人的特別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資訊有誤或有欺詐內容,應由中介機構承擔損失,先行向承租人賠償損失。

二、中介機構與租房人是什麼關係

承租人和中介機構簽訂的是居間合同,中介機構向承租人報告房源資訊,為其提供訂立租賃合同的機會,承租人和中介機構根據中介合同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承租人和中介機構簽訂了中介服務合同,同時中介也向承租人履行了合同義務,介紹了房源資訊,承租人就應當向中介機構履行合同義務,支付中介費。承租人繞過中介直接和出租人簽訂合同,想省下中介費,是違反合同的行為。

出租人和中介機構也是居間合同的關係。如果出租人是委託中介公司幫助尋找房客,處理相關房屋租賃事宜,並約定對於中介公司在委託範圍內作出的行為由出租人承擔法律後果,那麼出租人和中介公司簽訂的是委託合同,他們是授權委託的關係。

房產中介機構是以居間人的身份存在的,因此並不是簡單的聯絡雙方租賃房屋就完了。此時,有一些責任是需要中介機構承擔的。究竟中介機構有哪些責任,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海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