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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質押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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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質押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生活中誰都會遇到一些難事,一旦自己的經濟無法承受時,除了找人借錢以外,就只剩下貸款。對於貸款大家都不會陌生,因為我們大多數人買房都會貸款,因此對於這些問題的解決,許多人都會有一定的經驗,那麼,房子質押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房子質押貸款的流程

(一)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二)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檔案;

(三)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四)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五)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作為質押標的物的股權有哪些

關於股權的內容,傳統公司理論一般將股權區分為共益權和自益權。自益權均為財產性權利,如分紅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權、股份(出資)轉讓權;共益權不外乎公司事務參與權,如表決權、召開臨時股東會的請求權、對公司檔案的查閱權等。而在一人公司中,共益權已無存身之地,股東權利均變成一體的自益權。與其繼續沿用共益權和自益權的傳統分類方法,不如將股權區分為財產性權利與公司事務參與權。還有學者認為股權包括財產權的內容和人身非財產權的內容。據以上對股權內容的劃分,有人斷言,股權質押,僅以股權中的財產權內容為質權的標的。

(一)股權從其本質來講,是股東轉讓出資財產所有權於公司,即股東的投資行為,而獲取的對價的民事權利不論股東投資的直接動機如何,其最後的目的在於謀求最大的經濟利益,換言之,股東獲取股權以謀得最大的經濟利益為終極關懷。既然股東因其出資所有權的轉移而不能行使所有權的方式直接實現其在公司中的經濟利益,那麼就必須在公司團體內設定一些作為保障其實現終極目的的手段的權利,股東財產性權利與公司事務參與權遂應運而生,即兩者分別擔當目的權利和手段權利的角色。

(二)兩種權利終極目的的相同性決定了兩者能夠必然融合成一種內在統一的權利,目的權益就成為缺乏有效保障的權利,目的權利與手段權利有機結合而形成股權。可以說,股權中的自益權與共益權或財產性權利與公司事務參與權或目的權與手段權利,只是對股權具體內容的表述。實質上這些權利均非指獨立的權利,而屬於股權的具體權能,正如所有權之對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諸權能一樣。正是由於這些所謂的權利和權能性,方使股權成為一種單一的權利而非權利的集合或總和。

(三)作為質權標的的股權,決不可強行分割而只承認一部分是質權的標的,而無端剔除另一部分。其次,股權作為質權的標的,是以其全部權能做為債權的擔保。在債權屆期不能受到清償時,按照法律的規定,得處分作為質押物的股權以使債權人優先受償。對股權的處分,自然是對股權的全部權能的一體處分,其結果是發生股權轉讓的效力。如果認為股權質押的標的物僅為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而股權質押權的實現也僅能處分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而不可能處分未作為質押標的物的公司事務參與權。這顯然是極其荒謬的。

對於我們當事人來說,房子質押貸款已經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去的措施,對於這類貸款自己心中一定要有法律規定的儲備,一旦所籤協議存在爭議,自己辛苦得來房子就會被他人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