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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需要注意些什麼手續?

房屋買賣 閱讀(1.1W)

買房子需要注意些什麼手續?

一、買房子需要注意些什麼手續?

?買房子需要注意的手續有:

1、檢視開發商品的《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國家政府部門批准一個單位依法經營的證明。檢視營業執照的目的有二:看這個單位是否存在,看該單位的營業範圍。同時,還應注意營企業執照是否經過年檢,若未經年檢則為無效。當一個企業的營業執照為臨時營業執照的時候,該企業註冊資金還未全部到位,這時的企業還未正式成立。若是開發商委託銷售代理機構銷售該住宅,需要檢視《代理銷售委託書》及該機構的《營業執照》。

2、檢視開發商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依據法律規定,城市土地的利用必須符合都市計畫,開發商所使用的土地在用途、位置和界限上應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相互一致。

3、檢視開發商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開發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房屋,這是開發商的主要義務。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買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檢視《國有土地使用證》

依據我國法律,只有經過出讓的土地才能從事房地產開發。開發商在向政府繳納一定地價款後,才能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此證的企業開發的房子不能買賣。

5、檢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購買期房應檢視開工證,以確定開工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納入年度施工計劃。買現房檢查工程質量檢驗單看房子質量是否合格。

6、檢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買房子的流程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超過總價款的20%),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稽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後三個工作日內,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房屋買賣交易全部履行完畢。

以上就是法律上對於買房的有關流程規定,以及有關注意的檔案,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房產情況來進行辦理,如果有關材料不齊全的,那麼在申請購買房產時,要根據有關規定來補全,並且不得存在欺詐或者詐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