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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認購書都有哪些風險

房屋買賣 閱讀(3.14W)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商品房認購書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不同,它是預約合同,存在著很大的法律風險,那麼具體來說商品房的認購書都有哪些風險?針對這些風險,對於購房者而言,如何防範商品房認購書的風險?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

商品房的認購書都有哪些風險

一、商品房的認購書都有哪些風險

1、誇大宣傳、承諾欺詐購房者。

在房地產專案開始啟動後,開發商往往會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就把售房部運作起來。首先將售房部裝修得漂漂亮亮,讓購房者下意識覺得他要買的房子也是如此,這套手法美其名曰“包裝商品房”;其次,將各種廣告鋪天蓋地的打出去,有印刷宣傳畫的,有在電視臺、電臺播放廣告的,有在網站製作網頁的,各種方式應有盡有;再次,做個視覺效果極佳的微縮模型,加上燈光裝飾效果,讓人覺得要買的就是這人間天堂,這套手法美其名曰“展示商品房”;然後,就是售房人員對購房者的不厭其煩式的介紹。甜言蜜語式的承諾,可真到交房那一天才發現全部是假的。

2、通過合同文字方式,欺詐購房者。

商品房認購書一般有標的條款,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或住所條款,預訂房屋相關情況約定條款,合同履行期限條款,違約責任條款這5個主要條款,這5個條款中除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或住所條款外,都比較多的被開發商利用,造成了購房戶的風險。

二、如何防範商品房認購書的風險

1、簽約前,認真閱讀認購書條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再決定是否籤認購書。

簽訂認購書之前,應要求出賣人提供正式的、供簽約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認真研究出賣人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全面、細緻地與出賣人就合同條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項進行磋商,確認自己購買房屋和將來能順利履行合同後,才決定簽訂認購書。

2、不要約定給付定金。

簽訂認購書時,如果不是非常確定需要購買該房屋時,最好不要約定給付定金,可以約定支付“訂金”或者預付款。同時應明確約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簽訂房屋認購書不是買房必經的程式,所以沒有必要時不要隨意簽訂認購書,即使是要簽訂也要認真對待,尤其是簽訂違約條款和給付定金要重點注意。如果您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可以找個專業的律師先諮詢清楚,以免吃虧被騙,要知道發生糾紛之後再維權是很艱難的。同的,訂金(預付款)應全部返還,發現《認購書》包含所收款項予退還的內容,一定要謹慎,力爭將此類條款刪除。

3、簽訂《認購書》並非必經程式。

購房者可直接與開發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補充協議)等內容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4、把“許諾”寫進認購書。

銷售人員往往會“優惠價格”、“保留房”等許諾引誘購房者簽訂《認購書》,但有時最終難以兌現,為了防止口說無憑,建議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入《認購書》並明確約定一旦這些約定不能實現的後果。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因簽訂認購書和交付定金而產生的糾紛。

5、對於物業、房屋裝修以及相關費用的收取應在認購書中予以明確。

到底商品房認購書都有哪些風險?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需要注意的是,出賣人通過認購向購房者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