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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產糾紛

房產糾紛案例 閱讀(2.87W)
成都市房產糾紛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成都市遷戶條件


1、購房落戶——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戶申請表》;

(2)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入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4)入住證明或門牌號證明;

(5)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交款憑據(原件和影印件)、房屋資訊摘要。

購房入戶所需要的前置條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和建制鎮建成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且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實際居住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購房入戶小貼士:

08年後為了災後重建,曾將落戶政策改為滿70平米繳納社保一年就可落戶,但是該政策已於2016年6月1日進行調整,購房落戶的面積限制重新調回90平米。在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

2、暫住落戶——在我市暫住滿3年入戶

(1)《入戶申請表》;

(2)IC卡暫住證(含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3)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6)省、市、區社保部門出具最近兩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綜合社會保險)明細表(原件)。

暫住入戶前置條件:

在成都市暫住滿3年,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3、租房落戶(僅針對本市農民)

成都行政區域內的戶籍人口,在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建制鎮建成區通過購買、受贈、繼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產權房屋並實際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鎮連續租用統一規劃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鎮新型社群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統一管理的農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實際居住地辦理常住戶口。

(1)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下同)、身份證標準照片1張(16週歲以上人員提供,下同)。

(2)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租住統一規劃修建的出租房屋證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親屬關係證明、身份證標準照片1張。

4、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畢業證或職稱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3)省人事廳、市人事局或高新區人事局出具的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聯絡函(原件);

(4)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6)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7)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或投靠。

5、投資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投資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影印);

(4)企業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影印件);

(5)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原件和影印件);

(6)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7)申請配偶、子女隨遷,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8)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