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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都有哪些相關規定?

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都有哪些相關規定?

我們身邊可能隨處可見的就是離婚的訴訟案件,對於婚姻上的糾紛,可能也會聘請律師,那麼今天我們來了解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都有哪些相關規定?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聘請相應的律師,應該會給律師一定的費用。具體內容看下文。

根據有關規定,各地區的消費標準不同也就導致了聘請律師的費用也就不同。

一、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的基本含義

協議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準備離婚相關證件。準備離婚相關材料。材料以及證件準備完成之後,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人員稽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成都婚姻法律師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無效婚姻具有溯及既往的能力,一經宣告無效,就至始至終無效。但婚姻法是人性化的法,針對過去的事不會懲罰,只是妥善安置。無效婚姻期間不存在夫妻權利義務,所生子女按婚生子女規定,財產按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需要強調的是,婚姻法為了保護無辜者不受侵害,重婚導致婚姻無效的財產分割不能損害其前段合法婚姻的另一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二、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該如何處理

如A和B存在合法婚姻,B和C重婚婚姻無效,B和C的財產分割不能損害A的財產權益。法律參考如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三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二條所規定的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

三、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其他內容

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律師自執業以來,專注於婚姻家庭法律業務,深入系統的學習、研究了現行婚姻繼承領域方面法律、法規,代理了數百件婚姻繼承案件,如婚前法律諮詢、指導;婚姻關係存續資產安排、債權債務的處理、公司資產的分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婚外情、重婚、財產損害糾紛、離婚後財產糾紛、分家析產、繼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問題的解決。婚姻法律師收費標準律師帶領的由婚姻家事法律專家、資深律師、國內外各高校政法精英、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等人員組成的精英律師服務團隊,在重大離婚律師服務專案中,用集體的智慧為客戶重大離婚專案提供多重和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意見,維護委託人的權益,深受委託人的信賴。

雖然我們身邊隨處可見的,也就是律師事務所,並且小編也為大家帶來了今天文章中的一些內容,就是關於房產糾紛上的律師的相關規定,但是也是隻是講述成都婚姻房產糾紛律師都有哪些相關規定,想了解其他地市的,請隨時諮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