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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同附加條款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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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同附加條款有效嗎?

二手房交易合同附加條款有效嗎?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二手房交易中,補充協議是很重要的一環、法律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後,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條款不一致,或是存在衝突,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原合同中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除外。

二手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是為增加合同條款中可供買賣雙方協商的空間,更大程度地維護消費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費者的法律知識不足,附件有時就被髮展商利用作為“對付”買家的工具。同時,不少買家認為正式的合同文字才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條款不重要,況且幾十頁的內容也懶得讀。

實際上,根據《合同法》規定,若合同正式文字與補充協議條款有矛盾,以補充協議條款為準。即買賣雙方在合同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條款最終是執行依據。

二手房買賣合同補償協議條款簽訂注意事項

1、房屋產權問題

買方應與賣方溝通核實交易房屋的產權,以避免交易房屋存在查封等權利限制,確保交易房屋產權清晰無糾紛。但在簽約行為完成後,走交易後續流程期間房屋也會存在被權力限制的可能且居間方和買方無法規避。因此,買方簽約時應提出業主在整個交易流程中對於房屋產權問題的承諾以及相關的違約責任。

2、公共維修基金的過戶

通常來講,買賣雙方的成交價格里已經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的款項,但是公共維修基金不能夠隨著房子一起轉移,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補充協議條款的時候,應該約定好雙方辦理公共維修基金過戶的時間和地點。

3、產權變更相應違約責任

如果房屋為已購公房或者房改房的,房子為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現在產權人的婚姻狀態為單身(喪偶或者離異),產權人必須先到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才能交易。因此簽署合同時需約定清楚房屋相關人必須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及相關違約責任。

4、房屋有承租時需注意事項

很多二手房會採用邊租邊賣的方式,因此,如果房屋簽署時有租客且租客並非買受人本人時,除了需要讓租客簽署承租人優先放棄購買權的宣告外,需在補充協議中寫明租客的租期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5、貸款出現問題的解決方式

隨著國家貸款等各項政策的放鬆,目前二手房買賣大約超過九成以上人群需要按揭貸款,因此,買方如果有貸款需要的,買方需提前確認自己的徵信是否沒有問題,並需在合同中寫明如果買方貸款資質出現問題導致無法貸款時的解決方式,如改為全款支付或免責解約。

6、房產過戶的時間約定

補充協議裡要約定好過戶時間和過戶條件,如果急著拿到房產證,可以在補充協議中約定產證的具體辦理日期,並註明賠償責任。比如,超過一個月不辦理房產證,賠償房價的百分之幾等。如果是買家的原因不能辦理過戶,賣家不承擔責任等。

7、房屋出現生活費用拖欠問題要約定

在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特別注意對房屋交易的關鍵性約定及賣方的任何承諾,約定及承諾要有書面的簽約,不能以口頭約定代替。在房屋內出現一些生活費用拖欠如物業費、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與房屋有關的這些費用,在購房時一定要核實清楚是否存在拖欠,如果沒有查出來最好在補充協議裡補充補交方式。

8、戶口遷出遷入的期限要明確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註明賣方遷出戶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確指出原房主的遷出義務,可以採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遷出後再付,或者約定一個違約標準,如果房主晚遷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買房從出產證到戶口遷出需要一段時間,落戶年限是從戶口遷入開始計算的,特別是買房上學的購房者,一些地區的一些學校對落戶年限都有明確規定,補充協議裡要明確戶口遷出時間及違約責任,以防影響孩子的正常入學。

買房近幾年變的越來越火熱,因為放假的不斷上漲給人們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特別是在一線二線城市,很多人如果沒有房子無法在當地讓子女上學,因此買房讓很多人都很關注,在二手房的交易上,很多人需要簽訂協議,最後的補充協議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