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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要怎樣約定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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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要怎樣約定定金

在進行房產買賣的時候,一般是需要約定定金的,這主要也是賣方怕買方反悔不購買房產了。當然,即使進行二手房的買賣,約定定金的情況也很多,那麼此時二手房買賣中要怎樣約定定金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買賣中要怎樣約定定金

定金在二手房買賣中經常使用。房屋買賣中,雙方基本達成意向,購房人一般需繳納定金。如果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則對實際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罰則,即:購房人違約則不能要求返還定金,賣房人違約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把雙刃劍,因此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約定定金的數額。

1、如果買方全款購房的情況。則買方資金充足,履行付款義務問題不大,那麼就要著重防範賣方的違約行為。一般買方可以約定較高數額的定金,如總價20%,這樣就加大了賣主違約的成本,促使其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2、如果買方貸款買房的情況。此時,買方違約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沒有較大把握按時辦理房貸,應當適當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或者適當延長貸款辦理期限,或者約定清楚貸款無法辦理可以重新更換貸款銀行再次辦理。特別是目前銀行從嚴稽核貸款的情況,一旦貸款無法辦理,如果沒有其他補救措施的約定,將導致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購房人無法辦按揭貸款怎麼辦

原則上這屬於購房人的違約行為。但是在2010年4月、6月,國家部委分別頒佈實施了國十條、京十二條、三部委二套房標準等一系列調控政策。如果購房人由於政策變化導致無法按照原合同申辦房貸的,則根據購房人的需要可分別採取如下措施:如購房人需要繼續購房可以變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長貸款期限)後繼續履行合同,如購房人不想繼續購房則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如果不是這些政策導致的購房人無法貸款,那麼如果沒有特殊約定,購房人應當向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

不少消費者認為,購房定金實質就是地產商的“霸王定金”。他們認為,無論是誰的責任,購房定金都應該退還給消費者。因為消費者在整個購房過程中都是被動的,他們的知情權在一開始就沒有得到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糾紛也不知道怎麼解決。消費者在購房前可以諮詢專業律師,避免各類購房糾紛。

二手房買賣中,是否約定購房定金,當事人其實可以協商確定,對此法律中並未做出明確的規定。當然,在實際約定購房定金的時候,也要注意法律對定金的規定,一般是不能超過房屋總價的20%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