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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什麼樣的

二手房糾紛 閱讀(1.38W)

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什麼樣的

一、瀏覽資訊,電話諮詢。

到地區專業房產網站瀏覽房產出售資訊選擇合造的房源.然後選擇中介公司或房東進行電話諮詢。

二、簽訂中介居間合同

三、預約看房。聯絡中介或者房東實地看房。

四、產權調查。

(一)驗證房屋相關產權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2、房屋產權是否清晰

3、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判斷房屋是否出售

1、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2、房屋歷史是否清白

3、房屋質量是否可靠

(三)調查房屋是否合法出售

1、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2、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五、協商房價。由地區中介公司二手房專業人員負責協調,促成雙方成功交易。

六、簽定買賣協議

(一)賣方夫妻出具三證即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有效身份證或公證書;

(二)買方出具有效身份證。

(三)明確房屋面積

(四)確認價格、收費、付款條款

(五)房屋質量寫進條款

(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

(七)註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

(八)明確產權登記的條款

(九)稅費依法各自承擔

(十)違約責任必須明確

(十一)補充協議別嫌麻煩

七、預付定金

八、辦理網籤

九、辦理按揭貸款

十、辦理面簽過戶手續。

(一)辦理房產證。

1、私人之間:

(1)《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影印件留存)、契證(影印件留存);

(2) 雙方當事人當場,交驗身份證(影印件留存),經掛牌後的網籤買賣合同。

2、單位之間、單位與私人之間:

(1)《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影印件留存);

(2) 經當年年檢的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影印件留存);

(3) 當事人到場,交驗身份證(影印件留存),如單位法人代表委託,須提交授權委託書,交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留存);

(4) 買賣協議及單位上級部門同意出售證書或同意證明(如國有房產,需報國資部門審批)。

3、其他有關文據:

(1)繼承須提交繼承公證書;

(2)贈與須提交贈與公證書;

(3)已婚夫妻出賣私房,須配偶方到場並提交身份證原件(影印件留存)及合法婚姻證件;

(4)出售共有房,須提交《共有權保持證》和共有人書面同意出售的證明;

(5)轉制、兼併而發生的房地產轉移,須提交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轉制、兼併的檔案;

(6)合資入股而發生的房地產轉移,須提交政府授權部門批准入股的檔案;

(7)其他相應的有關文據。

(二)辦理契稅證。

1、存量房買賣:

(1)契稅納稅申報表;

(2)房產交易鑑證申請書;

(3)受讓方身份證明覆印件(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

(4)原契證及影印件;

(5)房地產轉讓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6)房產證、土地證影印件;

(7)有有效評估報告的提供評估報告原件及影印件;

(8)房產取得時計稅價格的有效憑證及影印件。

(三)辦理土地證。

1、身份證;

2、房產證、原國有土地使用證;

3、住宅轉讓合同、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4、完稅憑證;

5、繳納土地收益金憑證(保留劃撥)。

十一、付清房款。

1、如需二手房抵押貸款:

(1)該房源必須產權明晰,符合政府規定的可進入房地產二級市場流通的條件

(2)選擇一家銀行指定的能夠辦理按揭貸款業務的房產交易代理機構,並在該代理機構完成房產價值評估工作,交納房產評估費。

(3)買賣雙方須提供的相關資料,購房人(貸款人)須提供的資料有:戶口簿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婚姻狀況證明覆印件、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購房協議書及收據、收入證明(單位收入證明),並可有選擇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證明、有價證券在內的其他財產證明,買方一寸近照1張。賣房人(售方)須提供的資料有:身份證影印件、戶口簿影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夫妻雙方同意出售證明、所售房屋的產權證明。

(4)去房產中介代理機構填寫二手房按揭申請表,由中介代理機構把所有證明資料交送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5)銀行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批工作。

(6)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7)買方(夫妻雙方)到房管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8)領到抵押登記它項權證後、送交銀行,銀行劃撥款項至賣方賬戶。

十二、交割房產。辦理水、電、煤氣、有線等過戶及戶口遷移手續。

十三、支付剩餘款,領取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