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買二手現房時中介承諾未兌現應退還中介費嗎

二手房糾紛 閱讀(2.45W)

應退還中介費,但應支付必要的勞務費,但是因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導致中介承諾未兌現的不應退還中介費。但是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買二手現房時中介承諾未兌現應退還中介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