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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二手房買賣的稅費的規定

二手房糾紛 閱讀(2.56W)

江蘇二手房買賣的稅費的規定

二手房買賣的稅費在不同的地區會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那麼,江蘇二手房買賣的稅費的最新規定有哪些?江蘇對於二手房交易稅費的具體規定有哪些?江蘇二手房買賣的稅費的繳納比例是什麼?

根據不同的購房情況,納稅標準如下: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應繳稅(費):

1、營業稅=銷售收入×5%;

2、城市維護建設稅=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5%;

3、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3%;

4、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2%

5、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6、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7、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房屋轉讓收入總額—房屋原值—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應繳稅(費):

1、免徵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堤防維護費、地方教育附加隨營業稅免徵;

3、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4、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5、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房屋轉讓收入總額—房屋原值—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應繳稅(費):

1、營業稅=(銷售收入-購買房屋的價款)×5%;

2、城市維護建設稅=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5%;

3、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3%;

4、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2%

5、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6、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7、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房屋轉讓收入總額—房屋原值—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個人將門面、車庫、商鋪等非住宅對外銷售應繳稅(費):

1、營業稅=(房屋轉讓收入總額-購置原價)×5%

2、城市維護建設稅=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5%

3、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3%

4、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2%

5、印花稅=售(購)房合同所載金額×0.5‰

6、土地增值稅:個人銷售門面、車庫、商鋪等非住宅,依30%-60%的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不能取得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實行核定徵收。

7、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銷售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五、購房者應納契稅及標準:

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不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無論屬於普通住宅還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稅率徵收契稅。

六、普通住房標準

我省普通住房標準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上述提供的二手房納稅標準僅供參考,建議購房者到相關房產部門進行諮詢確認,以免因稅務標準的調整變更導致認知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