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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徵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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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
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如下: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徵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房產稅徵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