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我國的增值稅如何計算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32W)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併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6%、10%、6%、0%等。
適用16%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適用10%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適用6%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適用0%稅率
出口貨物等特殊業務。
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
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徵收率為3%。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專案,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專案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第五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我國的增值稅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