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拆遷不想要安置房怎麼辦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16W)

不想要安置房,可以進行相關的經濟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1條第一款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也就是說,在被徵收人不想要拆遷安置房的時候,完全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徵收方不能強制性要求被徵收人選擇安置房的補償方式。如果遇到這樣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應及時採取法律方式維權。

拆遷不想要安置房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