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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父親不給我安置房怎麼辦?

安置房 閱讀(1.29W)

一、房屋拆遷父親不給我安置房怎麼辦?

房屋拆遷父親不給我安置房怎麼辦?

房屋拆遷父親不給我安置房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取得安置房,

首先要弄清楚:被拆遷人是誰?是父母?還是你?

被拆遷人如果是父母,你是要父母的房子。父母給你是情分,不給是本分,所以就不要那 麼理直氣壯的;

如果房子有你的安置份額,但是購房款是父母出的,你也要和父母協商解決。

無論怎樣“可憐天下父母心”希望你弄明白房子來源,端正態度,和父母多溝通圓滿解決。

二、拆遷安置房的處理辦法

1、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後取得的,被拆遷房和安置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此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被拆遷私有住房的評估價值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拆遷時承租人購買的原公有住房的評估價值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b、以房屋補償的方式取得的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遷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時與其他家庭成員以房屋補償方式共同安置的拆遷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為其單位能夠支付該拆遷安置房供暖費等原因,父母才將承租人寫成了該子女的名字,婚後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齡、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為產權房的,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家庭共有財產

此種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在財產分割時,應酌情考慮該房產來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權利及享用父母工齡內涵的福利性、優惠性價值等等因素。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因該房屋拆遷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權的,離婚時雙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房屋被拆遷之後,是存在安置房的,也就是給您相關的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的房屋居住,如果政府進行拆遷,但是沒有分配安置房的話,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相關的問題,前提必須是被拆遷的人自己,這個權利必須屬於自己,如果是父母的話,那麼當然不能取得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