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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業主怎樣維護權利?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89W)

根據規定業主怎樣維護權利?

業主在購買房屋之後,就會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同時也會享有其他一般業主所享有的權利,故而也需要按照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某民事主體的權益,遭受到了他人實施的侵權行為的侵害,此時,根據規定業主怎樣維護權利?

一、業主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最有效的辦法是更換物業。

1、召開業主大會,就物業管理事宜進行投票表決,超過2/3以上同意,即可更換物業公司

2、由業委會主持物業管理招標等事,擬定管理要求和費用標準,做標書

3、聯絡物業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門進行公開物業招標

4、由業主聯合組建評標小組,可以外請物業專家做參考意見,請房屋主管部門領導參加以示公允

5、評標,並選出中標的物業公司

6、由業委會向業主大會做招投標報告,並出示評標過程及最終結果,業主大會對業委會的結果進行投票表決

7、表決通過,由業委會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協議,安排新老物業交接手續,新物業進場。

8、表決否定,重新由步驟2進行;或從步驟5進行,對落選的物業公司再次評標

但現實情況卻是更換物業舉步維艱,由於多種原因很難輕鬆炒掉一個物業公司。

首先是業委會成立難。一般來說,根據《陝西省城市居住區業主委員會組建辦法》規定,居住區內物業綜合驗收合格,且入住業主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和已出售的公有住宅具備實施物業管理條件的,應當籌備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並向所在區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但實際情況是很少有開發商主動鼓勵成立業委會,只有靠熱心業主站出來。

二、業主享有哪些權利

(一)專有部分的所有權

業主對於建築物內專有部分的住宅、經營性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共有權

業主的共有權包括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權以及建築區劃內配套建設的公共場所、場地、設施的共有權;共有道路、車位的共有權;建築物區劃內配套建設的車位、車庫的法定用役權。

這種共有權包括使用權、收益分配權、危險和妨害的排除請求權。

(三)共同管理權

共同管理權是維護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效能以及保證配套設施執行的權利。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我們可以知道,業主的權利在受到侵害之後,可以向業主委員會反映,或者是到物業管理部門提出訴訟,若還是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的,可以按照規定,更換物業公司,但這不是治本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