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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怎麼防止私下交易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08W)

是有這個風險的,可以不要讓雙方私下聯絡。如果買賣雙方非要利用中介然後拋掉中介,中介也是沒辦法的。

中介怎麼防止私下交易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法》第二十五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捏造散佈漲價資訊,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資訊,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三)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

(四)洩露或者不當使用委託人的個人資訊或者商業祕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

(七)侵佔、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八)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

(九)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

(十)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