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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確權官司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8W)

一、房屋確權官司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房屋確權官司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起訴後,被告不出庭的,法院會區分不同的情況。視不同的情況,法院要麼是缺席判決,要麼是延期開庭審理,要麼是中止訴訟,要麼是終結訴訟。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二、中止訴訟的情形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三、終結訴訟的情形

(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綜上所述,被告不出席一般是不被允許的,可能會延期開庭,且是在民事訴訟中被告不出庭的才會有可能進行缺席判決,但是在刑事訴訟當中就不能進行缺席判決,必須要等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才能開庭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