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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8W)

延期交房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當事人在進行購房磋商的時候,會就交房的具體時間做出一個約定,而要是開發商遲於這個時間交房的話,則就會構成延期交房,此時需要對購房者承擔違約賠償責任。那麼延期交房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此類問題購房人須注意購房合同中針對延期交房違約賠償是否具有的明確條款,其次購房人要注意該條違約金的比例是以購房人已付房款為基數的,包括銀行貸款按揭部分,同樣條款對不同方式付款的購房人的賠償是不同的。

合同有約定時,按照約定賠償。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發現如下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沒有約定時,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應當注意,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房產開發商延期交房能要賠償嗎?答案是可以的。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賠償如何計算?對於這些問題的具體內容,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相信人們在買房時都不希望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那樣會使購房者期待新房的心情大打折扣。甚至有不少人在左等右等仍等不到開發商交房時就會想著退房或者是向開發商索賠。如果您有遇到類似的情況,您可以向開發商主張賠償。

針對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行為,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違約賠償,而具體的賠償標準則一般是先由當事人之間協商確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則由專業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