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小產權房交易流程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58W)

小產權房的交易流程:
一、買房:買賣雙方相約實地考察房屋,並且初步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項;
二、查檔:買賣雙方拿著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前往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三、籤合同:交易雙方可以就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貸款申請時間、過戶申請時間和交房日期等內容進行進一步協商,並且確保將符合自己需求的相關約定都寫入了合同當中。確認無誤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並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四、公證:賣方同擔保公司一起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並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五、資金及貸款申請: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賬號,然後跟擔保公司一起和銀行簽訂資金協議及相關檔案,並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或者直接通知擔保公司,時間大概在約7至8個工作日左右;
六、贖樓: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會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然後擔保公司會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並進行贖樓以及登出抵押登記手續,時間大約在5個工作日左右;
七、過戶:買方同擔保公司去房地產產權登記辦理過戶手續,在遞交房產過戶申請後,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這期間大約需要5個工作日;
八、繳費:買方同擔保公司到相關部門繳費並領取新的房產證後,擔保公司會帶著房產證同按揭銀行在房地產產權登記作抵押登記,銀行把首期款給賣方。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把扣除贖樓貸款後的貸款給賣方,時間大約在10個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小產權房交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