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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88W)

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

在個人或者公司需要進行貸款的時候,可以用抵押或者質押這兩種方式進行貸款。質押貸款一般來說,是指以動產作為質押物來進行的貸款方式,而抵押中,抵押物為不動產。雖然說不動產是不能進行質押的,但動產卻可以進行抵押。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提供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以及其他相關的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

動產抵押登記可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

當事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應當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經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檔案。

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的,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和授權委託書。

二、登記內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權人名稱(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稱(姓名);

(三)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四)擔保的範圍;

(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六)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七)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者蓋章。

動產抵押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檔案後,應當當場在《動產抵押登記書》上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三、合同變更

《動產抵押登記書》內容變更的,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原《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變更登記書》;

(三)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檔案。

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和授權委託書。

動產抵押登記機關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檔案後,應當當場在《動產抵押變更登記書》上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四、登出登記

在主債權消滅、擔保物權實現、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等情形下,動產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辦理登出登記應當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原《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動產抵押變更登記書》;

(三)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注銷登記書》;

(四)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檔案。

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注銷登記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和授權委託書。

應當當場在《動產抵押注銷登記書》上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辦理動產抵押登記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證明檔案以及填寫好的動產抵押登記書,就可以辦理動產抵押登記了。動產抵押的範圍十分的廣泛,它與質押不同的地方在於,質押過程中,質押物是由債權人所佔有的,而在抵押過程中,抵押物還是由債務人佔有,並不進行佔有的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