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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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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在我國,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種,主要可以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我們經常看到的買賣房屋、繼承房屋其實就是繼受取得中的具體情況。當然,對房屋的取得不僅僅是佔有了房屋就行,因為這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就要求辦理了不動產的登記之後,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要求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不過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這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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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產辦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採用繼承過戶,需要提供的材料: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2、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除以上材料外,還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相關費用:按照規定,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即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此外,辦理繼承權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8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人民網h/201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