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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空置稅的計算方法

上海樓盤的整體空置率大約在20%~30%之間,上海部分地區房屋空置高達50%,北京市僅從2004年開始入住的居住小區中普通住宅的空置率平均為27.16%。對房屋空置統計在歐美國家多以全部房屋存量為分母,以全部空置房屋為分子,計算出總的空置率。
據估計,目前我國部分大城市住房空置率已處於房屋空置合理區間的高階:部分開發商增量房屋空置,已超出專案合理庫存的30%,進入空置危險區間;部分中高收入者將多餘資金購置多套房屋,且不向外出租也造成大量空置。部分大城市因以上二者而形成的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過國際警界線10%。

房產空置稅的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房地產稅依下列標準及稅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稅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一。

二,地產稅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稅率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