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未經同意佔用他人土地怎麼處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4W)

未經同意,擅自佔用他人土地的,屬於土地侵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處理方式如下:
1、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2、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

未經同意佔用他人土地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