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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沒有房子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7.76K)

農村戶口沒有房子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農村戶口沒有房子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申請宅基地的,因為農村孩子因為父母的原因從出生後就有宅基地份額(宅基地家人共有),也就是農村宅基地和房子從某種程度上是世代傳承,從小有房子住,長大了卻沒有房子(要申請宅基地),那麼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哪裡去了,如果是父母或者家人賣掉的話,那麼根據法律規定(一戶一宅)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當事人(不管是家人還是本人賣掉宅基地)再次申請宅基地的。

可以申請宅基地的情況:

在農村符合申請宅基地申請人一般都是成年子女結婚後家裡的房子不夠住,子女就可以申請宅基地,自己蓋房單獨立戶,如果是獨生子女後最後一個子女根據相關規定,也是不允許申請宅基地單獨立戶,只能在父母家宅基地上重新翻蓋兩三層的樓房。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於(集體)建設用地。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並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性。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原則上限於農村居民。《民法典》第362條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界定為“宅基地使用權人”。在現行規則之下,宅基地使用權人是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從宅基地所承載的社會保障功能以及宅基地初始取得的無償性的角度來看,這一規定是妥適的。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具有特定性,限於集體所有土地。《民法典》第362條將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界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國有土地上設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可能性。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具有特定性,僅限於依法建造並保有個人住宅及其附屬設施。《民法典》第362條將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界定為“佔有和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包括農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與居住生活有關的其他建築物和設施,如住房、車庫、廁所、沼氣池、牛棚、豬圈等。

(四)宅基地使用權的初始取得具有無償性。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利,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無償使用。

(五)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期限進行限制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因期限屆滿而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權。

宅基地是農村有的一項內容,一般宅基地是為了在農村進行生活的人能夠按照現金標準來進行居住合適環境。由於宅基地是屬於政府所進行管理,所有宅基地必須要滿足申請的要求才能進行申請,如果長期進行申請宅基地沒有成功,一般來說是因為自己的申請沒有按照政府或者當地實際情況來進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