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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中介機構參與嗎

是否需要中介機構參與主要取決於買賣雙方自身意願。
對於二手房,考慮房屋本身的價值較高,且中介費是由買方與賣方承擔,通過中介出售風險相對要低得多,所以絕大部分賣方保險起見都會選擇通過中介出售自己的房屋,尤其是對於那些急於出手的賣方,甚至會跟中介簽訂獨家代理促銷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買方而言,通過中介能夠獲取更豐富的房源資訊,省時省力。
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資訊、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
(二)房地產經紀服務的專案、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準;
(三)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制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中介機構參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