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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可以分割嗎

住房公積金 閱讀(1.63W)
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可以分割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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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能否分割住房公積金,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如何分割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那麼離婚時能否分割住房公積金,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如何分割?本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一、離婚時能否分割住房公積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住房公積金作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二、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如何分割《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據此,夫妻離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以夫妻離婚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不符合上述條例的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可以這樣操作:1、能用其他財產折抵,住房公積金能不動儘可能不動。即保持住房公積金在原有賬戶、原有個人的名下不動。由原有人(公積金的持有人)按判決用其他財產支付他所應支付的住房公積金數額。2、如無財產折抵,必須對一方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進行分割,可以請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另開一個賬戶。將對方個人賬戶上住房公積金轉出一半,轉入新開的當事人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這樣既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又解決了夫妻離婚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問題。因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條件的,對於離婚時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問題也比較複雜,所以,建議您諮詢有關律師,畢竟他們的知識更專業、經驗更豐富,避免無所謂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