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交易>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可以離婚分割嗎

住房公積金 閱讀(1.78W)
住房公積金可以離婚分割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住房公積金怎麼分割

離婚住房公積金這麼分割:
《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具體的折價補償法有幾點:
(1)如果雙方都有公積金的計算出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公積金賬戶所剩餘的資金總額,通過折抵的方法,由金額高的一方給予金額較低的一方差價補償,使雙方所分得的公積金額度相當;
(2)一方擁有公積金的在只有一方有公積金的情況下,可以直接予以對半分割。通常也是會通過折價款的方式由擁有公積金的一方向另一方進行支付。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案件中具體處理住房公積金時,首先應嚴格區分婚前和婚後,離婚時分割的只是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因當事人離婚並不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法定事由,故應在計算出總額後,經過折抵,由一方給予另一方補償。在處理公積金夫妻財產分割時,往往會採取折價補償的方式進行。此外在分割公積金時,並非一定要採取折價方式,也有過在能夠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下,進行支付這樣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