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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稅收風險管理

轉租 閱讀(1.15W)
房屋轉租稅收風險管理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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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稅費有哪些


房屋轉租要交以下費用:

1、營業稅。對公司取得的轉租收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第149號)文:“ 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裝置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第076號):“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裝置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於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專案徵收營業稅。”。在計稅依據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企業將租用的廠房再轉租出去,應全額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營業稅,不能扣除租賃成本。適用稅率根據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同而適用不同稅率:對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應繳納的營業稅減按3%的稅率徵收;對按市場價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稅率徵收。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的7%徵收。

3、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的3%徵收。

4、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包括承租合同和轉租合同,均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5、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再轉租所得是屬財產租賃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當按“財產租賃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對能提供原承租合同及合法完稅憑證的,原支付的租金可分次(月)從租金收入中扣除計算繳納個人所稅,但不再重複扣除基本費用標準。同時還准予扣除在轉租過程中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另外還准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證明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稅率為20%,但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以前的轉租中,還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後來隨著房子轉租的增加,國家開始重視了,因此房屋轉租稅費也成了人們最關心的事情,從上面的敘述咱們可以看到,轉租稅費肯定是要交的,至於有哪些費用也羅列的很清楚,但是實際操作中是很複雜的,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