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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沒有房產證 | 買賣合同有效嗎?

房產證 閱讀(1.57W)

購買房屋後,由於沒有及時辦理或者沒有辦理房產證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房屋權屬糾紛。由於很多購房者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在辦理房產證時難免出現相關問題。本文就房屋沒有房產證,買賣合同是否有效作相關分析。

房屋沒有房產證,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雙方都知道賣方沒有房產證,卻簽訂了一份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的合同,這是一份無效合同。

不過,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在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以後雙方再履行買賣合同,這樣的合同也並非一定無效。這樣的合同其實是附條件合同,在所附條件“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成就以後合同才生效。在賣方沒有拿到房產證時,該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無效,一旦條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條件確定不會實現,就成為一份無效合同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最直接的理解在村證房買賣過程中,不談合同是否違法,單獨從附條件的條件是無法成就的,因此,合同就是無效的。在現在的單位集資房的轉手及經濟適用房的角度來講,最終是可以取得房主證,因此,從這個角度講,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提醒不論是購買商品房還是二手房,要注意房屋是否有產權證,確定產權。避免相關糾紛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