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文書>賠償訴訟>

環境損壞賠償訴訟時效期限是

賠償訴訟 閱讀(2.04W)
環境損壞賠償訴訟時效期限是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合同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