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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需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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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需提交資料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想知道不動產登記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檔案、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屬於登記職責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範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以上為不動產登記需提交哪些材料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