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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的範圍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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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的範圍是什麼意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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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指的是什麼意思


代位權指的是如果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已負遲延責任又怠於行使其對第三債務人的權利時,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可見,代位權人並非債務人的代理人,代位權也不是代理權。代理權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為代理行為,則其正常代理活動的法律效果自然應當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而債權人行使代位權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達到增加債務人財產的效果,但債權人代債務人行使權利的初衷是旨在保護自己的債權不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對次債務人的權利而受損害,而不是單純為了債務人的利益而行使此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