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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彩禮協議書當事人必須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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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彩禮協議書當事人必須簽字嗎?

一、退還彩禮協議書當事人必須簽字嗎?

男女雙方因為不能結婚達成協商一致,簽訂退還彩禮協議書,對彩禮進行退還時,原則上需要雙方當事人本人簽字確認,但是如果彩禮退還協議書是在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籤訂,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經當事人或者其法定授權人簽字均可。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退還彩禮協議書範本是什麼樣?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經人介紹相識,後於 年 月 日訂婚,訂婚後,經過半年的相處,雙方認為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就訂婚時、訂婚後甲方向乙方給付的一系列財物的退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財物

1、戒指一枚(價值人民幣 元整)。

2、甲方在訂婚時向乙方之弟給付人民幣 元整。

3、訂婚宴甲方共計花費 元整。

4、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給付乙方 元整。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退還的財物

1、乙方向甲方退還戒指一枚。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人民幣 元整。

(三)、從乙方向甲方退還完畢上述財物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再就彩禮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對方的生活。

(四)、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綜上所述,男女結婚之前男方給付女方家結婚彩禮,這是我國很多地區目前仍保留的結婚傳統,彩禮有給予當然就有可能存在退還的情況,現實中因為彩禮給付問題而發生的糾紛不在少數,這就要求當事人竭盡注意,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退還彩禮必須要滿足法定的情形才可以,此時雙方之間要是就退還彩禮達成一致的話,最好籤訂一份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