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代書遺囑必須要有幾個證人在場簽字

遺產繼承 閱讀(1.12W)

根據法律規定,代書遺囑須有兩人以上在場見證,見證人中的一人可為代書人。遺囑見證人須在場親自見證代書遺囑的全部過程。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都需要在遺囑上簽名,代書遺囑上必須註明年、月、日。另外,代書遺囑的生效需要符合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
實質要件即首先要確保該份遺囑在內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所立內容必須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所處分遺產也須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形式要件包括:
1、代書遺囑須由被繼承人親自口授遺囑內容,並由其中的一個見證人代為書寫。
2、代書遺囑須有兩人以上在場見證,見證人中的一人可為代書人。
3、遺囑見證人須在場親自見證代書遺囑的全部過程。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都需要在遺囑上簽名,代書遺囑上必須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必須要有幾個證人在場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