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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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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區別有哪些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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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的區別有哪些

公司債和企業債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六大方面。

一是在發行制度上,公司債採取核准制,由證監會進行稽核,證監會有權決定是否准許其發行,對總體發行規模沒有一定的約束。企業債採取的是稽核制,由國家發改委進行稽核,發改委每年會定下一定的發行額度;

二是在發行條件方面,公司債相對比較寬鬆;

三是在擔保上,公司債採取無擔保形式,而企業債要求由銀行或集團進行擔保;

四是兩者在發行定價上也有顯著的差別。公司債的最終定價由發行人和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來確定,類似於A股和可轉債的定價。而企業債的利率限制是要求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

五是發行狀況方面,公司債可採取一次核准,多次發行。企業債一般要求在通過審批後一年內發完;六是公司債在信用評級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說與國際接軌。也即受託人對公司的管理狀況要定時跟蹤,進行資訊披露。